诡刃III:蓝色贝雷帽-第四十七章
平常与咖啡
3 月前

第四十七章:让我们去送死吧(五)   告别了艾米尔,许冲三人再次踏上行程。   根据艾米尔的叙述,在没有车辆的条件下,他们想要通过这片污染最严重的地区需要走三天才行,这三天没有任何水源可以供他们使用,想必圣徒佣兵团的其他小组可能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而全部遇难了。因为根据许冲他们的状况来看,他们从小城走到这里,剩下的饮水也只能供他们节省着使用一天的时间,而在这种荒凉炎热的地方,没有水,就等于没有生命。虽然说其他小组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是,这片被污染的区域却是必须经过的。   如果说仅仅是三天的话,圣徒佣兵团应该可以撑过去,但问题就在于这里属于沙漠戈壁性质的环境。人在行进当中会产生大量的汗水来散发热量,保证人体机能不会因过热而产生故障,在炎热的环境中行动需要大量的水分供应。在沙漠中行进,要想保证不会因为脱水而倒下的话,需要平时环境中的三倍以上水分供应。而许冲他们是从城市过来的,到达这里尚且剩下一天的水量,而其他小组则是一路躲着人走的,那么他们的水量到了这里基本上也就见底儿了。   面临极度缺水的状况,佣兵们应该是强忍着口渴继续前进,因为根据地图显示,这一带有不少水源可以进行补给。在遇到第一个水塘的时候,佣兵们一定是化验了池塘中的水,然后发现水源已被污染。   如果这时候佣兵们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撤离回到小城的话,也许还有救,毕竟佣兵们的战斗力要比小城居民甚至塔拉班留下的守卫要强悍的多。但是,佣兵们应该是继续前进了,因为地图上显示的还有很多水源,在这样的条件下返回去冒险进行补给并不是一件聪明的事儿。仅仅是水塘被污染还没有什么关系,根据地图显示,应该还有一条小溪或者是一个泉眼。   许冲三人沿着地图根据指北针的指向在荒原上判定方向的前进着,他们需要到达地图上显示的第二个水源所在位置,如果第二个水源的所在位置还是没有任何发现的话,他们就要怀疑是不是其他小队尚未到达。不过,那样的话,实在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按理说圣徒佣兵团如果没有到位的话,通讯不该没有回音。不过这一切的怀疑,只能在第二个水源到达之后才能有合理的解释。   当然,许冲还想到了另一个解释,那就是威尔森也是计划中的一部分。威尔森人高马大,攻击性和防御性都很强,又是专业的火力手,无论是打前锋还是在危险的时候作为殿后人员,都是相当出色的。而且幽灵似乎和他的关系还不错,抱着想要把他挖过来的心思也不是不可能的。   根据传闻,幽灵这个人的能力很强,他甚至可以从FBI和CIA里面把人挖到华国来,让这些人为华国服务。那么,威尔森这种经验丰富的佣兵,加上又是黑市搏击冠军,幽灵也许是见才心喜,考虑着把他挖过来也说不定。   只不过,看起来幽灵的计划似乎是在一年前就策划好的,他有可能在一年前就算到圣徒佣兵团会来到阿拉罕这里参加这次行动么?如果是那样的话,幽灵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仙了!许冲想到这里,不由得晃了晃头,把这个荒唐的理由给甩出去。他想,也许是幽灵得知圣徒佣兵团在这里的时候,临时起意吧。   走在荒芜的平原上,顶着炎炎的烈日,许冲想起临来之前的时候,幽灵说过的话:“带上一切需要的装备,按照战斗标准携带,包括一些必要的防化学物品。”   现在许冲知道为什么要带防化学物品了,原来他本来就知道这里有什么,而且,他也知道他们必须经过这里,这就证明幽灵是从这里过去的。但是让许冲想不通的就是,幽灵是怎样一个人从这里走过去的呢?要知道自己从小城过来到这里的时候,水壶里的水也仅仅剩下一天的量,难道幽灵可以在沙漠中不需要饮水的走上三天?可是走出来之后,还要走一天才能到达有水的地方啊!难道幽灵是骆驼么?这个问题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嘿,许,你似乎满腹的心事。”威尔森看着一直闷着头走路的许冲问道。   威尔森现在身上的绷带越来越多了,这家伙真奇怪,受了那么重的伤,居然在一天之内就可以下地到处跑,就算伤的不是重要部位,在沙漠里面带着枪伤走这么远也不是一般人干的事情吧?虽然说他是佣兵,可佣兵也是人不是?   “我在想,你的身体是什么材料做的,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满地跑的跟没事儿人一样。”许冲好奇的打量着威尔森回答。   “很重吗?我受过比这些更重的伤。这里,”威尔森指着自己的右肩膀上的一道伤疤笑道:“这是我在哥伦比亚丛林里面受的伤。毒枭的私人武装用迫击炮打我们,我这里中了一块弹片,我带着这块儿弹片完成了整个行动。”   “还有这里。”威尔森拉开作战服,露出强壮的胸肌,右边的胸肌上面有一个指头粗的弹孔:“在埃塞尔比亚的一次渗透行动中,我们被发现了,我被他们打了一枪,然后插着针管儿,一边放气儿一边跑的逃出三十公里。现在只是肚子上被打了一个洞,身上被划了几道而已,这种伤害还不足以让我留下来趴床上修养。”   “那你受过最重的伤是什么?”许冲知道威尔森绝对算得上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他很想知道什么养的伤痕能让威尔森躺在床上老老实实的。   “恩,这里。”威尔森指了指自己的额头:“我这里换了一块钢板,这是在塞拉利昂死里逃生的一次。一发子弹把我的头盖骨给掀飞了,他们用一个碗保护了我的大脑没有被弄脏。”威尔森比划了一下:“反正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用了什么方法让我的大脑没有出太大的毛病,并迅速的将我用飞机送到了医院里面去,然后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被换了一块钢板头骨。”   “这太夸张了!”许冲一脸的惊讶,头盖骨都被打飞了,他居然活了下来!这简直只能用奇迹来形容这家伙的运气已经好到了极点。“难道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么?”许冲很是好奇的问道。   “当然有影响,毕竟是大脑受到了损伤,不过影响不是很大,似乎我不会再感觉到疼痛了,这对于我来说算不上什么坏事。”威尔森笑道。   “也就是说,你没有疼痛的感觉了?你运气实在是太好了。”许冲羡慕的说道。   “不能说是运气好,因为没有疼痛是一件比较可怕的事情。你要知道,如果我的腿被炸断了,而我却没有感觉,噢,那实在是很糟糕的一件事。你能想象你拿着自己的腿,然后看着自己在流血却无动于衷吗?那时候你一定会怀疑自己是否还是一个人类,不过感谢上帝,我现在还有疼痛的感觉,这证明我的痛感神经只是暂时性的出了故障而已。”威尔森摇了摇头,然后又笑了起来。   “这倒也是,没有疼痛的话,其他的感觉也会逐渐的消失,那样真的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许冲想了想,没有痛感神经也的确是一件令人头疼的问题,万一自己的胳膊都不见了,自己却感觉不到,那实在不像人类的行为。   “不过,许,我看你的作战能力很强,但是你身上却几乎没有任何的伤痕,这让我感到很奇怪,难道上帝十分的眷恋你么?甚至舍不得让你身上有任何的伤痕?”威尔森好奇的问道。   “呃……”许冲觉得实在没办法告诉威尔森实情,因为华国的训练方式和欧美是不同的。像威尔森他们这样的欧美士兵,基本上在服役期内都会参加很多战争,积累了大量的战场经验的同时,也会吃不少子弹,受伤是家常便饭的事儿。   但是华国的士兵在服役期内,能够遇到演习都算幸运了。而且一般的演习基本上就像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子弹是空包弹,甚至连空包弹都没有;炮弹是真的,可目标却是假的,说是一个指挥所,其实就是几块儿石头堆起来的一个石堆;演习限定规则,总是红军胜利蓝军失败。大部分的基层部队士兵,服役两年三年,直到退役,打过的子弹甚至还不超过二十发。   高级部队虽然说训练时子弹不限,炮弹也不限,但是实战却很少,因为华国不参加对外的军事行动,最多就是拿挨着华国的那些贩毒分子练练手,偶尔的在边境线上和周边的敌对小国家打打擦边球。不管是贩毒分子还是周边小国,训练和装备上都和华国差了一大截,打他们虽然也有危险,但是总体来说,和欺负小孩儿没啥区别。   华国周围倒是有两个大国,俄罗斯和印度。但是和印度隔着一道山脉,再说了,别看印度个头不小,他们的战斗力实在是弱的可以,甚至还不如贩毒分子。除了他们的嘴皮子耍的比较好之外,那就剩下玩马戏了。一辆摩托十几个人玩孔雀开屏,这个华国的军队还真做不到,在华国,这种高难度的马戏表演只有杂技团才练。   俄罗斯吧?那就是个二百五啊!惹毛了他敢倾全国之力打仗,和他打完全没好处,还不如大家联合起来,对抗资本主义国家呢!况且俄罗斯也不愿意和华国开战,两个国家的国土接壤,又都是大国,而且都是社会主义国家,打起来谁也占不到啥便宜,不管输赢,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所以和俄罗斯打是绝对划不来的事情。   大国不能打,小国打了就会被国际上称为华国威胁,那么,华国的军队也只好猫在自己国家用自己的军队和自己的军队对练。要是对练也死人的话,估计练不了几年,就没人当兵了-----谁没事儿嫌自己活的时间太长了跑过去送死啊?再说了,演习死人的话,负责的军官是要扛责任的,谁喜欢扛这种责任?   于是,华国的演习那真的叫演戏。上面一看,恩,做的不错,以劣势的装备打赢了优势的装备,发扬了大无畏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敢打敢拼。可不敢打敢拼么?对手是假象的敌人,反正空气是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威胁的,上面让冲为啥不敢冲?反正对面的木头桩子不会给自己两发子弹不是么?   华国的训练注重基础,欧美的训练注重于经验。其实,基础训练打好了,经验是很容易积累出来的。不过,经验跟上来的话,基础就算差一点儿,也没关系。由于东西方文化传统的结构不同,所使用的方式也是各有各的利,各有各的弊。   不过,许冲没办法把这种事情说出来,毕竟作为军人,演习都作假,让老外听了会觉得华国人简直就是在自欺欺人。虽然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是看透了总不能说透。   “恩,我们的基础训练比较严格,要求士兵把基础训练掌握到融入生活习惯中去。比如说在战场上听到子弹飞过,不用喊什么命令,自己就直接卧倒找掩护了。这是因为训练的时候就养成了这种习惯,已经行成了条件反射了,所以,挨子弹的可能性就给降低了。”许冲也不管威尔森是否能听懂,就这么着给解释了一下。